江秋莲:最后期限内未收到刘鑫赔付金,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******
1月10日中午,江歌母亲江秋莲告诉澎湃新闻,她当天询问城阳区法院是否收到刘鑫的赔偿款,法院回复称经查询显示暂未收到。江秋莲表示其已向城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审核会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2022年12月30日,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纠纷权案二审宣判,刘鑫被判赔偿江秋莲各项损失近70万元。
据青岛晚报报道,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,依据法律规定,刘鑫应当在1月9日(含当日)之前完成赔偿,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。
澎湃新闻此前报道,青岛中院在二审判决中认为,刘鑫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,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、救助、安全保障义务,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,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,刘鑫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。青岛中院维持一审判决,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.6万元、精神抚慰金20万元,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。
此前,疑似刘鑫的微博账号曾在微博上就赔款向网友发起募捐,引发争议,此后该微博被封号。(澎湃新闻记者 廖艳 何沛芸)
以岭药业:公司基本盘持续向好 股价三年复合增长率35.15%******
1月9日,以岭药业午间收盘价29.62元/股。2020年同期至今,以岭药业股价三年复合增长率达34.77%。稳步上升的股价是以岭药业在产品、业绩、研发端取得诸多成果,公司基本盘持续向好发展的集中体现。
产品方面,以岭药业围绕心脑血管病、糖尿病、呼吸、肿瘤、神经、泌尿发病率高、市场用药量大的六大类疾病,开发系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中药。目前,以岭药业拥有专利新药13个,其中8个列入国家医保目录,5个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,为公司业绩增长提供了重要驱动力。
业绩方面,2022年三季报显示,以岭药业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为14.1亿元,相比去年同期增长15.58%,三年复合增长率34.99%;扣非归母净利润为14.2亿元,相比去年同期增长20.6%,三年复合增长率37.92%。
图一:来源金融界上市公司研究院研发方面,据choice数据显示,2022年前三季度以岭药业研发费用为5.52亿元,同比增长2.6%。2018年至2022年前三季度,以岭药业研发费用均持续上升,复合增长率达32.33%。
图二:来源金融界上市公司研究院此外,1月4日国家药监局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科学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》中提出,要进一步支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。而以岭药业作为创立了“理论+临床+新药+实验+循证”一体化的中医学术创新与转化模式,将中医传统理论创新与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的中医药创新代表企业,有望在中医药创新浪潮中脱颖而出,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堡垒。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 [责编:天天中] 阅读剩余全文() |